谨防宠物“免费领养”陷阱

2024-8-22 16:08| 查看: 9 |原作者: 齐鲁壹点

摘要: 近期,湖南省岳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多起关于宠物“免费领养”的消费投诉,反映一些不法商家在公共场所或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消费者领养时被强制捆绑各种消费。有消费者领养宠物 ...

近期,湖南省岳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多起关于宠物“免费领养”的消费投诉,反映一些不法商家在公共场所或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消费者领养时被强制捆绑各种消费。

有消费者领养宠物后,被商家引导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约定每月在该店固定消费280元购买宠物用品,为期18个月;如果解除协议,消费者还需支付远超宠物市场价的违约金。为此,岳阳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宠物“免费领养”陷阱。

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

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对部分商家或个人所谓“免费领养”等广告宣传要提高警惕。选择网购时应了解相关评价,清楚了解对方的地址、经营资质等相关信息。不建议消费者在非第三方保障的网络平台上私自交易购买活体宠物,避免私下进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

查看检疫证明谨慎选购

活体宠物一定要有相应检疫证明,消费者购买宠物前应要求商家提供宠物的检疫证明等证件,也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疫苗接种证明,未打相应疫苗(如犬瘟热、猫瘟及狂犬病疫苗)的宠物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购买宠物前,可提前学习了解相关知识,提高选购能力,避免买到带病宠物。

签订购买合同明确责任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与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注明宠物的品种、血统、性别、月龄、疫苗记录、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特别要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宠物出现传染病或死亡后双方责任的界定及解决方案,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签订合同时,逐条阅读合同条款,避免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口头约定或承诺事项应写入合同条款。

留存购买凭证依法维权

在实体店购买宠物时,应向店家索要并留存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在线上购买宠物时,注意保留第三方平台订单凭证,不要私自添加微信进行交易,避免上当受骗。遇到消费争议时,先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费者组织投诉。

(周鼎 记者 余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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