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合’你说法·小案大道理”栏目,讲述身边一件件“小案”,传递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让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 ![]() ![]() 基本案情 ![]() 2024年1月底,欧某某与颜某某在网上沟通宠物猫寄养事宜,并于2月3日,将两只宠物猫寄送至颜某某指定地点,预付寄养费225元。同时,双方签订“宠物寄养协议”,约定如寄养期间宠物出现丢失,需赔偿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同月23日,欧某某呼叫网约车到颜某某处接猫,网约车返回时仅有一只宠物猫。后欧某某立即联系颜某某,要求其赔偿。因协商无果,欧某某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 喜报!驻合川法院调解组织、调解员获评优秀 ![]() 重庆合川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合”你说法·小案大道理丨宠物猫寄养丢失,损失谁来赔?》 阅读原文 来源:重庆合川法院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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