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叶海燕 海报设计 罗乐 近日,全国多地曝出免费领养猫咪却陷入“猫贷”纠纷事件,引发关注。据报道,郑州孟女士“免费”把猫领到家7天后,猫便因猫瘟死亡。然而,领养时捆绑的每个月398元购买宠物用品“猫贷”,仍要继续还款,累计将高达数千元。也有网友反映,原本是“爱心”免费领养,结果却要绑定在宠物店花费近万元不等。 领养人拒绝支付“猫贷”后被店家起诉 陈先生介绍,宠物商家之所以采用此种模式,是因为与直接售卖活体宠物相比,无偿领养的噱头对顾客更具有吸引力,并且还能够规避所有风险。“因为领养等同于赠与,那么风险责任是由领养者自己承担。领养协议中每月定期扣款是用于订购宠物用品,与领养动物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商家没有责任和义务保障领养动物的健康状况。” 还有不少陷入“猫贷”的网民反映,每月付款后店家所发的猫粮、猫砂,价格比其他渠道高出不少,有的还遇到被换货的情况,“领养时承诺发品牌猫粮,结果变成了杂牌猫粮。”陈先生表示,类似做法在业内很普遍,店家正是通过标高价格或临时换货的套路牟利。“这些商家往往是抱着追逐短期暴利的心态,如果被领养者投诉了或者纠纷过多,就注销营业执照,重新换一个名字继续。” 律师提醒: 领养人签协议时要擦亮双眼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先锋表示,让不少领养者背负“猫贷”的领养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在不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属合法有效。而领养合同的性质实质上是附分期条件的赠与合同,该类合同对领养人设置了更多的义务,领养时应充分了解。 成都某地铁口的摆摊认养(图据社交平台) 签订此类合同时应注意什么?夏先锋建议,首先,领养人应要求商家明确告知领养宠物的品种、健康状况、血统证书等确定宠物价值的信息,并在合同中载明。其次,要求商家明确告知分期购买套餐的金额、期数,并对分期套餐的猫粮猫砂品牌、规格明确约定,对于明显超过市场价的套餐价格应要求商家调低,对于套餐中明显超过宠物实际需求的产品、数量也应要求商家减少。领养人应充分了解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高额的违约金或利息,应拒绝签订。 对于签订了此类合同的领养人,若要维护权益,应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宣传单、网页、聊天记录等,如能证明商家存在误导消费、隐瞒真实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要求撤销或变更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投诉无果,领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领养合同,并退回之前的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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