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星人”是人类的“好朋友”,在日常的生活中,它们能带给我们很多美好和欢乐,但因为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不仅让“汪星人”饱受诟病,还可能让“铲屎官”们面临赔偿风险。近日,息县法院杨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宠物狗伤人的民事纠纷,有效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升级,维护了辖区的和谐安宁。 基本案情 ![]() 暑假期间,中学生小美在去帮父母取快递的路上被邻居家的狗狗咬伤,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事后,小美的爷爷向狗的主人老张提出索赔要求,但因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双方一度剑拔弩张,矛盾更是愈演愈烈。愤怒之下,小美的父亲一纸诉状将老张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收到起诉材料后,杨店法庭的诉前调解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老张。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小美的家属及老张进行了沟通,力争尽快掌握争议焦点。原来老张对赔偿金额并无异议,自家狗狗将小晴咬伤,老张其实也于心不忍,但面对小美家人言语上的“疯狂输出”他心里也很气,且小美家人还要求老张出具书面保证,因无法协商一致,老张才一直未将赔偿金给付到位。了解争议焦点后,调解员随即向被告强调了养犬的责任和义务,并顺势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老张将赔偿金一次性支付给了小美家人,小美父亲也向法庭申请撤回了对老张的起诉。 ![]() ![]() 近年来,因部分饲养者存在“只养不管、违规饲养”等情况,导致狗狗伤人事件层出不穷。饲养犬类宠物,无论是让其“看家护院”还是精神陪伴,都无可厚非,但人们在享受宠物带来乐趣的同时,更应担负起作为饲养人、管理人“合法饲养、文明饲养”的职责。若动物饲养人未看管好饲养动物,致其伤害他人时,且不能证明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应当根据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让动物饲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此,信阳法院呼吁广大群众,在饲养狗狗时为避免发生纠纷,应做到以下几点: 1.外出遛狗时,要牵好狗绳,遛狗时应该主动避让过往的行人,避免伤人事件。 2.当犬吠时,养犬人应该主动制止,减少过往行人的恐慌,可以选择给狗狗戴上口罩,避免它们在公共场合乱吠或者伤人。 3.作为一名合格的“铲屎官”更应该自觉清理狗狗在公共场合留下的排泄物,出门遛狗时,要准备塑料袋、纸巾等清理工具,主动维护公共场合的卫生环境。 4.选择养犬时,应该拒绝大型犬、烈性犬等,烈性犬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容易对自己或者他人造成伤害。 5.养犬时,应去管理机构办理养犬登记证,养犬登记证能有效保障养犬人拥有犬只的合法权,并为爱犬接种疫苗,疫苗不仅能为狗狗预防各类疾病,还能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息县法院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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