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吗?养稀奇宠物有可能是犯罪!

2025-2-10 21:31| 查看: 9 |原作者: 京法网事

摘要: “我真不知道这些陆龟是保护动物,买卖是违法的,现在我知道了……”12月12日上午,坐在北京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男青年杨某悔不当初。他因为购买濒危野生陆龟做“宠物”,而被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我真不知道这些陆龟是保护动物,买卖是违法的,现在我知道了……”12月12日上午,坐在北京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男青年杨某悔不当初。他因为购买濒危野生陆龟做“宠物”,而被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据了解,如今养猫养狗已经无法满足年轻人的“爱心”了,一些人养起了陆龟、蜥蜴、侏儒狨,品种越来越稀奇,离犯罪也越来越近。这几年,每年都有人因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当宠物被法院判了刑。

“奇异”宠物

杨某养龟投入很大热情,天天给龟喂食洗澡,呵护有加。用他自己的话说,“孩子都不养,就对龟好。”

“你买这些陆龟到相关部门咨询过吗?有没有想到过可能是保护动物?”法官在法庭上问。

杨某的出售帖被人发现举报,森林公安民警这才上门突查。警方顺藤摸瓜,将出售给杨某陆龟的卖家抓获。杨某的4只龟也被送到了动物保护机构。

经鉴定,杨某买来的这4只陆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和附录II物种。

检方指控杨某的罪名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认为他出售陆龟的行为尚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红铃吸蜜鹦鹉

蜂猴

法官提醒说,稍微新奇的动物就很可能是保护动物。年轻人在饲养宠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自己选定的目标,看看是不是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这些保护名录都是公开的,在网上很容易查到。如果自己拿不准,还可以向林业部门和动物保护机构进行咨询,切莫糊里糊涂的触犯了法律。

—— END ——

| 转载:北京晚报 |

| 供稿:北京西城法院 |

| 摄影:左宁 |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