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猫”上瘾到偷猫!这得有多大瘾?搞笑的是还因此被刑事拘留了。网友们纷纷晒出自家的猫,问有没人来偷。这事近日发生在江苏扬州,王先生家养了一只橘白相间的加菲猫,今年刚四岁,一天,其突然发现他的猫不见了。 报警后,民警查看监控发现一男子手里拎着一个蓝色袋子,出现在猫咪失踪的时间段, 民警找到此男,从其微信中发现其向朋友讲述偷猫的记录。 男子无可抵赖,承认自己因“吸猫”上瘾,见到邻居的猫跑出来将其抱走。 后王先生发现,该男子前两年也偷过他的加菲猫藏于家中,被其呼唤猫的名字找到,没想到该男子又对他的加菲猫下手。 经估价,王先生的加菲猫价值2400元。目前男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如果这只加菲猫会说话,估计会问男子:是我太可爱还是你瘾太大?搞我两次!我主人很担心的好吗? 当地警方还是很不错的,有的地方遇到宠物丢失的报警多半不会管,人丢失了报警后都要二十四小时才会立案,何况一只猫。不过也是警方的热心,正好完成一个抓捕指标。 如果男子抱走的是一只无主之猫,我会认为他是做好事收养流浪猫,但他之前偷过这只猫,也知道这只猫是邻居家跑出来的,是邻居家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不告而取谓之偷!其想偷回去藏起来慢慢撸,摆明是想占为已有,符合盗窃的特征,猫的价值正好超过当地盗窃罪数额较大(二千)的标准,已经涉嫌盗窃罪。 可能有网友会问,男子两次偷同一只猫,怎么计算盗窃数额呢? 这种情况还是以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王先生实际就是被盗一只价值2400元的猫,盗窃数额只能算2400元。不过,前一次盗窃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鉴于赃物(猫)已经发还,男子认罪,本身又是刚刚达到盗窃的标准,男子可以获得一个比较轻微的处罚。至于轻到什么程度,就得由当地司法机关判断了。 男子因为这种事摊上一个犯罪记录,也太不划算了。你喜欢撸猫,去买一只嘛,实在没钱去领养一只也行啊!真是搞不懂。 不过,认定男子构成盗窃罪的前提是他对猫的价值有清晰的认识,否则,可能会因为男子对盗窃对象的价值认识错误而导致案子出问题。 来源: 石家庄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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