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10时39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沣峪口公安检查站在武装盘查过程中,在对一辆红色尼桑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后备箱内放着一只鸟笼,鸟笼里驯养着一只鹩哥鸟。 经现场询问,车辆驾驶员王某梅称,鹩哥鸟是朋友王先生寄养在她这里的,鸟的来源她并不是很清楚。经进一步调查查明王某梅涉嫌非法驯养野生动物,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沣峪口公安检查站民警对王某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和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王女士表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沣峪口公安检查站已将该案移交至沣峪森林公安派出所,沣峪森林公安派出所拟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行为人进行处理。对于非法驯养的野生动物,已按照程序交由野生动物救助部门进行救助。 华商报记者 田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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