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顺义法院 转自:京法网事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8月17日,广东佛山12岁女孩罗某将另一村民拴在家门口的狗牵出来玩,途经市场时狗挣脱约束绳,在奔跑中狗绳意外将88岁老人麦某绊倒,麦某经救治无效死亡。18日,佛山杏坛镇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老人麦某的死亡让人痛心。那么,饲养宠物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案例1 “终于出门了,狗狗也想放飞自我......” 遛狗可以不牵狗吗? 2019年8月13日,原告汪大爷牵着一只黑白雪纳瑞狗在小区遛弯,被告程女士带着两条狗出门,未栓狗链。程女士的两条狗突然直接冲向汪大爷的黑白狗,撕咬原告黑白狗,汪大爷一直拽着自己的狗绳子,在躲闪制止过程中摔倒,导致椎体压缩性骨折。当天送往医院手术,第一次医疗费66 421.19元,购买助行器、轮椅、护腰靠垫,花费1188元。宠物治疗费、宠物外伤药费、护理费、寄养费花费3456元。 狗没咬到小红 狗主人就可以不用担责吗 当然不是!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义务按规定饲养或者管理动物,并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其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才能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本案中,张阿姨的泰迪犬虽未对小红实施如“抓伤、扑倒、撕咬”等直接接触人体的动作,但是一般人在陌生犬只,尤其是未被约束的犬只进入到自身安全界线内的时候,本能会产生恐惧的心理。小红在看到没有牵狗绳的泰迪犬突然从花丛冲出奔向她时,因本能的恐惧而避让进而摔倒,并致小红受伤。虽然泰迪没有碰到小红,但泰迪的冲跑与小红的摔倒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故二者具备因果关系,张阿姨对小红的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小红受伤及损失是张阿姨未规范饲养动物的行为导致的,本案中小红没有招引、激怒泰迪的行为,张阿姨应对小红的住院医疗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 饲养宠物是你的自由 文明养宠是你的责任 爱它,就请管好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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