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宠物食品指南 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也称为宠物食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 Q:我公司是一家主营生产宠物食品的公司,最近正在尝试出口一些宠物食品。想请问在出口相关产品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A:宠物食品与宠物的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在出口过程中,我们应重点关注宠物食品的包装、安全卫生及标签标识等各项要求,确保出口商品符合目的国和地区的监管要求。 出口宠物食品企业政策解读企业资质 Q: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具备何种资质? A: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对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出口宠物食品应当来自海关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国外官方对进口宠物食品有注册登记或备案要求的还需要满足进口国的官方要求,获得进口国的注册登记。宠物配合饲料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还需要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 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也应符合相关要求。 海关对饲料出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出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者报检时向所在地海关备案。出口与生产为同一企业的,不必办理备案。 温馨提示:根据《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9号)规定,出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输入国家或地区无注册登记要求的,免于向海关注册登记。 办理流程 Q: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流程? A:企业通过登录“互联网 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网上申请。海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提出申请的企业开展现场考核,并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5年。 如何申报 Q:出口宠物食品如何进行申报? A:出口宠物食品货主或其代理人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所在地海关申报,海关按照下列要求对出口宠物食品实施监管: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要求;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中国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贸易合同或者信用证注明的检疫要求。 经海关人员现场查验合格,未发现输入国家关注的有害生物,并符合有关检疫规定、符合贸易合同或信用证等所订明检疫要求的,发出电子底账并签发相关检验检疫证书。 来源:天津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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