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乌龟当宠物来养,是不少人的爱好,但在养龟之前,千万要仔细选择宠物龟的种类,切不可选择受法律保护的龟种,否则将面临处罚。日前,揭西县一女子就因养龟而被刑拘。 案情:女子违法饲养国家保护动物 日前,揭西警方在核查线索工作中,于揭西县南山镇南河村委坝子村查获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缘闭壳龟6只、黄头庙龟3只、黄喉拟水龟4只等,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姜。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姜于2018年开始,在淘宝平台多家网店上购买各类水龟,其中包括13只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龟,用于自己养殖。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姜家里查获的龟类分别是黄喉拟水龟、黄缘闭壳龟、大东方龟、庙龟、乌龟等,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另有部分为其他水龟类。 李某姜在明知黄头庙龟、黄喉拟水龟系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情况下,没有办理任何相关合法养殖手续以及开具有关证明,依旧在网上购买用于自己养殖,其行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揭西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提醒:饲养宠物前应先做好功课 警方表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私人不可随便饲养,更不能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宠物爱好者在购买、饲养宠物前,一定要注意甄别想购买的宠物是否属于禁止饲养的种类,同时要有保护珍贵珍稀动物意识,自觉抵制购买、消费、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购买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兜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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