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0元购”,是福利还是套路?

2023-10-16 14:30| 查看: 261 |原作者: 海峡都市报

摘要: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喜欢猫咪的看过来,免费送!”近日,不少宠物店在社交媒体上宣传“免费领养宠物”,对囊中羞涩的爱宠人士产生了极大吸引力。据店家宣传,不论是金渐层、布偶猫还是柯基犬、拉布拉多,都在可 ...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喜欢猫咪的看过来,免费送!”近日,不少宠物店在社交媒体上宣传“免费领养宠物”,对囊中羞涩的爱宠人士产生了极大吸引力。据店家宣传,不论是金渐层、布偶猫还是柯基犬、拉布拉多,都在可领养的范畴内。品种宠物“0元购”,是福利还是套路?在福州,也有不少宠物店打出了免费领养的招牌以招揽顾客,那么其中又藏着什么“商机”呢?

品种宠物“免费领养”

需月消费200~500元

“猫咪免费领养,适合我这种刚毕业还在实习的人,只要每个月固定在店里添置一点生活用品就好了。”在社交平台上,一位福州网友推荐了位于仓山区的一家猫舍,并表示能够免费领养到猫咪“很幸运”。还有不少宠物店以“免费领养计划”“领养代替购买”“月薪1500元即可养猫”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吸引顾客。

“0元购宠计划”宣传图

10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仓山区林浦路的一家连锁宠物店。店门口张贴着一张宣传图,图上写着:0元购宠计划,每月200~500元的生活开销,要求领养人年满18周岁,无失信、逾期记录,支付宝芝麻信用550分以上。

相关协议

那么如何付费呢?店长告诉记者,签订领养协议后,顾客需在支付宝上绑定他们的小程序,每月便会自动扣款。“扣款后钱会转化成小程序里的‘喵币’,1元人民币等于1喵币,可以在小程序商城里选购产品,也可以到店选购。”

免费领养的宠物的健康难以保障

免费领养的宠物生病了,谁来承担?宠物丢失或意外去世,能否解约?记者走访福州几家推出“0元购计划”的宠物店发现,免费领养的宠物质保期一般在10~15天,质保期内猫咪若出现猫瘟、猫传腹,狗出现犬瘟细小症状,都可以免费更换一只。质保期之外,若宠物生病,则需顾客自行承担所有治疗费用;若宠物不治去世,需按照市场价50%的价格再购买一只同品种宠物,继续履行协议。

店内的宠物是否都有健康报告?几个宠物店都只是口头承诺,猫狗健康是有保障的。若宠物在质保期外丢失、死亡,顾客不愿再履行协议,仓山区林浦路的宠物店店长提供的合同显示,需要按照市场价的100%来赔偿,并且已充值的款项不予退还;仓山区东升新城的宠物店负责人提供的合同则表明,签订协议7天内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需赔偿违约金3000元,7天后需赔偿违约金6000元。

律师:顾客有权自行购置宠物用品

双方签订的领养协议是赠与合同还是买卖合同?是否够得上“霸王条款”?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邓莹莹律师。

邓律师表示,首先,关于《宠物领养协议》的合同性质,宠物店将涉案宠物狗交由他人领养,而领养人并不需要为此支付相应的价款,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同时,宠物店为监督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对涉案宠物的饲养义务,故而约定在店中购买宠物生活用品,因此宠物店对领养人是附了一定义务的赠与。该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

其次,合同签订后,宠物店即将案涉宠物交付饲养,但因后期在购买价格和方式上产生分歧,另行选购了宠物的生活用品,合同所附义务并没有得到履行。但是否构成违约,则应看所附义务的目的,认为每月购买物品的义务是为了店家核实宠物近状并非取得宠物应支付的对价,其有权拒绝宠物店指定的购买方式,该行为并不构成违约。再次,如在自行采购相关商品后即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宠物店,也未违背双方所订立的案涉合同所附义务条款的初衷。

邓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看到“免费”领养时一定要格外小心,对于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一定要进行仔细询问;其次,在领养宠物时,应尽量选择有资质、信誉高的宠物店领养;再次,要与宠物店签订完善的领养合同,尤其对于宠物健康状态和纠纷处理方案进行详细约定;最后,保留好交易全过程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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