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一则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红火蚁已传播至我国12个省份、435个县市区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市场上仍公开大量销售活体蚂蚁、蟑螂、蜘蛛等,且品种各异、价格不菲,并且已经形成一个包括销售、运输、饲养、器皿装备等在内的产业链条。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另类宠物”公开售卖不仅造成了生物入侵的风险,对于饲养者本人也造成了巨大的潜在危险。 马达加斯加发声蟑螂,属于外来入侵物种 作为“宠物”来销售,除了售卖动物活体外,同时销售的还会有配套的养殖器皿、活体饲料等,店家甚至会在宣传中保证买家购买饲养后“可繁殖。” 除了蚂蚁、蟑螂等昆虫,记者在网站上搜索发现,许多网店都在公开出售巴西龟、鳄龟、虎头鲨、清道夫等外来水生动物,其中,还有网店表示自己主要是“做批发”,可以大量供货。 “我们线下有实体店,可以做到长期供货。”一位卖巴西龟、鳄龟的卖家表示,自己的店开在花鸟市场,“保证物美价优。” 记者查询发现,由于红火蚁、马达加斯加发声蟑螂等都属于危害较大的外来入侵物种,不少卖家将这些昆虫转入“地下售卖”。挂出商品链接后,表示“仅做展示用”,如果想要购买,则需要加店主微信,脱离平台进行线下交易。 红黑细长蚁,以凶猛著称 在某二手购物平台,虽然直接搜索“红火蚁”显示没有出售,但记者单独联系蚂蚁卖家提出想要购买红火蚁后,卖家表示“我现在没货,但是可以联系南方的朋友供货。” 这些危险的外来物种主要由谁购买?最终去处又在哪里?有卖家表示,购买者往往都是比较有个性的饲养者,同时一些“另类宠物”对饲养者的经济条件有要求,例如鳄龟,体型大且攻击性强,食肉且食量大本身比较凶猛,成年龟可以长大到几十斤。鳄龟长大后,庞大的体积会对饲养条件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会有部分饲养者悄悄放生。 危险“宠物”: 剧毒蜘蛛公开售卖 除去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另类宠物”,对于饲养者本身就是极大的潜在危险。 以毒蜘蛛为例,各种蜘蛛也在购物平台上公开销售。目前购物平台上在售的有上百种蜘蛛,根据品种、大小等售假从十几元到几百元不等,既有体型巨大15CM的“巴西巨人蜘蛛”,也有剧毒的“澳洲红背蜘蛛”。对于很多买家来说,虽然购买了这种“另类宠物”,但是很多并不清楚这些“宠物”的危险。 在一家出售“宠物蜘蛛”的网店中,“澳洲红背蜘蛛”月销量显示为99,网购评论有近500条。在商品的交流区,有买家提问“放手上有事吗?新手能不能养?” 记者查询发现,这种“澳洲红背蜘蛛” 被称为“世界最毒蜘蛛”,作为一种剧毒蜘蛛,红背蜘蛛是攻击性极强,资料显示被咬中五分钟后伤口开始发热发痛,如无血清治疗,半小时内将致人死亡。 如此危险的蜘蛛,被当做“宠物”公开售卖,且卖家在商品说明中没有进行任何解释说明,甚至表示“这种蜘蛛有毒,但是很温顺,不具备攻击型,是不可能会被咬的品种,在饲养上非常安全”。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有买家在评论中表示,“跑丢了,再买一只”。还有买家提问,“能不能放生?” 记者搜索发现,“被宠物蜘蛛咬伤”的新闻屡见不鲜。被饲养者被咬伤后,不仅出现肿痛,还伴有胸闷、四肢抽搐、麻木等不适症状。有医生表示,大多数的蜘蛛对人体伤害主要是皮肤性伤害,只会造成皮肤坏死,进而留下伤疤,并不会危及生命。但也有少部分蜘蛛咬伤后会引起全身中毒反应,除了局部的皮肤会坏死、溃疡外,还会有高烧、恶心、呕吐、头痛,甚至休克死亡。 买家展示自己的蜘蛛“宠物” 调查:运输监管存在漏洞 网上售卖活体动物,电商平台方在这类活物商品上线销售时是否有审核机制?记者向某二手购物平台的客服进行了线上咨询。该客服表示,除保护类动物之外的活物交易在平台上是允许的,平台方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外来物种的审核制度。 这些“另类宠物”到达买家,必须通过物流这一关。此类活体动物如何运输?网店自有渠道。淘宝网上一家销售蜘蛛的网店表示,可以向买家提供包邮服务,不允许7天无理由退款,买家收到货后可以拍视频检查,“死亡补发”。 对于记者担心邮寄这类产品是否会被一些监管部门查扣时,该店主表示“不会,都是合作很久的快递。” 买家展示自己的“宠物” 记者致电一些快递企业,咨询拟运到外地活体动物的运输要求。一些大型快递企业均表示受条件所限,为规避风险,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受理活体动物运输业务。也有少数物流公司表示,如果活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或者到达目的地后死亡,快递物流公司不能确认是自己的疏忽的话,则不承担任何责任。然而,对于所运输的活体物品是否合规、有毒以及走失后是否会造成危害等,快递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 律师提醒:违反法律养“另类宠物” 最高可罚款25万 在法律上是否对外来物种交易有所约束呢? 今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于外来物种的防范和应对做出了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执行主任张玉锋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如果违反规定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不但要没收引进的野生动物,还要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玉锋律师提醒,我国对于从境外引入野生动物作为宠物有非常严格的准入制度,不仅包括申报、审批、检疫这些前期进入国门的事项,还包括后期饲养的规范。“违反法律引进外来物种的,除了面临罚款外还要负责找回。如果违反其他法律规定,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消费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猎奇而盲目买卖、饲养这些活体动物,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来源:齐鲁晚报(qiluwanbao002)·齐鲁壹点记者 郭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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