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安全,迫在眉睫!四川宠物协会更新相关法规。

2024-1-16 11:08| 查看: 50 |原作者: aa许先森

摘要: 四川成都崇州发生的一起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据报道,罗威纳犬并未被列入成都市禁养犬种之列,这也不是限养区。南都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宠物协会秘书长张勇兵,他表示,成都市的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实施 ...

四川成都崇州发生的一起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据报道,罗威纳犬并未被列入成都市禁养犬种之列,这也不是限养区。南都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宠物协会秘书长张勇兵,他表示,成都市的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了13年,但却未被更新。张勇兵认为,应该加强对养犬不当行为的处罚,并对养犬人设置门槛和约束。张勇兵指出,宠物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发展迅速,而法律和管理相对滞后。

他呼吁,应及时更新禁养品种目录,以适应宠物行业的快速发展。张勇兵表示,《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至今已经13年了。该条例在2009年制定通过,2010年正式实施。他认为,成都市禁养犬种的目录是根据十多年前的宠物环境制定的。虽然当时没有将罗威纳犬列入禁养品种之列,但随着宠物行业的快速发展,宠物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使在制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时,四川省宠物协会也配合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

他表示,政府正在进行大量的调研工作,新条例的制定工作也在进行中,只是还没有出台。南都记者注意到,早在2019年,成都市人大代表杨福寿就曾提出了关于加强实施《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他认为,应该扩大限养区和增加限养品种,因为当时《条例》中的限养区仅指五城区(包括高新区)内,限养品种也仅为22种大型犬和烈性犬,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的发展水平。

张勇兵还指出,目前的养犬管理规定存在对不当行为处罚过轻的问题。他呼吁,应加强对养犬人的约束和管理,对不当行为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他认为,对于那些不具备养犬能力和素质的人,政府应该设定门槛,限制其养犬行为。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公共安全,而且可以促进宠物行业的健康发展。总之,成都市的养犬管理条例需要及时更新,以适应宠物行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养犬人的约束和管理,对不当行为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宠物行业的健康发展。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如使用犬笼、犬袋或犬绳牵领犬只、控制犬吠、佩戴标志牌、清除犬只粪便等。然而,对于未使用犬绳牵领的行为,该条例中并没有明确处罚的条文。尽管有法规的约束,但养犬人的不规范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张勇兵表示,养犬人应该加强自我约束,而政府应该适当放权给物业、社区等进行管理。与其仅仅依靠处罚,更应该做好预防工作,预防工作可以极大地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为了加强对养犬人的约束,张勇兵建议,应该为养犬设置一些门槛,比如要求养犬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养犬专业知识等。为此,该协会推出了“养犬人行为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养犬人的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培训,达到“养犬好市民”标准的人将获得相关的证书和称号。

这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机制,可以鼓励养犬人自觉遵守法规并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目前,该协会已经开展了这个活动,有100多人通过培训获得了证书。养犬人的不规范行为需要得到更好的管理,这需要政府、物业、社区和养犬人共同努力。政府可以加强对养犬人的监管力度,适当放权给物业和社区进行管理;同时,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养犬人的自我约束意识。

物业和社区也可以通过组织一些活动,如“养犬人行为培训”等,来提高养犬人的意识和素质。而养犬人自己也应该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养犬,做一个合格的“养犬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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