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19年第28期,原文标题《小镇“喵喵”》 文/李云 (张雷 摄) 如果那只猫仍然在,我去小镇的时候可能还会遇见它。但是如今我每年都会去小镇好多次,我会在我工作过九年的小院子里徘徊,却再也没有见过它。 数年前,我毕业之后留在出生的小镇工作,一份撑不死饿不着的工作,没有一点激情有的只是按部就班。我很孤独,不是表面的孤独,而是骨子里的无人认同。没有任何缘由地,我遇到了一只黄色大猫。记得那是刚刚从食堂吃过午饭,我手里还拎着剩的一个半馒头。突然在院子里发现一只肥肥大大的黄色大猫,看着它笨笨的身子,我忍不住摸了摸它的脑袋。 它抬起头来看我,我才发现这是一只波斯猫,传说里的“猫中王子”。它似乎几天没吃东西了,一副恹恹的样子,眼角满是眼屎,我小心地用湿巾给它擦拭,它很享受地一动也不动。我打开方便袋,拿出来半个馒头放在它面前,它的鼻子凑上去闻了闻,把脑袋转过去。我讨了个没趣,于是起身快速离开。我走上二层的铁楼梯,脚步声很响,我故意没有回头。我们的办公室在最北面,上了楼梯是很大的露台。上露台以后我悄悄回头,那只猫正在用两只前爪子抱着馒头啃着呢。这就是我们第一次的相遇,我很孤独它很落魄,我给这只猫取名叫“喵喵”。我们一人一猫更多的时候是零交流,我想要唤它的时候就在院子里学猫叫“喵喵”。 那个时候电脑还是奢侈品,我家没有电脑,单位也没有电脑,我能获取知识的途径除了书本就是电视。书上说最漂亮的波斯猫是白色的,长着迷人的鸳鸯眼,一只眼睛琥珀色,另一只眼睛是宝石蓝。但是这只波斯猫显然不是王子是乞丐了,它黄色的毛发乱糟糟的,两只漂亮的蓝眼睛看上去充满了哀怨。波斯猫是一种有点矫情的猫,它不吃别人剩下的东西,更不喜欢别人盯着它看。但是喵喵是个例外,我们的交情从我给它那半个馒头开始,后来更是经常把剩下的饭菜倒在墙角的破碗里喂它。喵喵丝毫也不嫌弃,吃饱了喝足了它会躺在我的脚下四爪朝天地撒娇,如果我在院子里散步,它也会跟在我后面走正经的猫步。 喵喵大概就是一只野猫吧,它一点也不挑食而且还那么的自我放逐,正如当时的我也在漫无目标地放逐自己。那几年我特别讨厌相亲,因为我特别希望逃离小镇。单位是集体性质的,跟小镇上唯一的大型国企的生活区斜对门。对于在小镇上班的女孩子们来说,找一个国企职工,嫁到那个大院子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院子里有超市有洗澡堂有医院,有幼儿园和小学一直到技校,仿佛是隐藏在小镇上的小城市。但我真的不喜欢那里的气氛。我也一次次强迫自己去相亲过,但每一次都被他们有意无意的优越感无情碾压。有一份前途未卜的工作的我,怎么看都是高攀不起他们的人。面无粉黛一如修女的我,并非不渴望一份爱情,但我需要的是能够懂我的人。跟菲薄的薪水相比,我时断时续的稿费算是我生活里的亮点。我那些绝望里逼迫自己写出来的文字,后来居然成为我生命的救赎,那是后话了。 每当收到稿费的时候,我都会开心好几天。于是在一个很开心的午后,一个人留在二楼办公室值班的我烧开了一大盆热水,把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的喵喵哄上露台,给它洗了一次舒服的热水澡。我小心翼翼地用毛巾把它擦干净,它肉肉的小脚垫抵在我的手心上。虽然我很喜欢喵喵,但是下班之后我是不可能带它回家的,我和喵喵的交情更多算是一种地下友情。我家距离小镇不过二三里地,家里也养过猫猫狗狗,甚至还有一群鸡,自从那只猫抓破了弟弟的嘴唇被打走之后,妈妈就再也不允许养猫了。 洗过澡之后的喵喵似乎觉得自己不一样了,整个下午它都在露台走来走去,时不时跳上我的窗台“喵喵”叫着跟我打招呼。也许,在喵喵看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似乎从这一天开始我就是它真正意义上的主人了。 快下班的时候还是我一个人在工作,但是有一位难缠的顾客把手砸在我的办公桌上,喵喵跳下窗台,从走廊绕过来,从打开的办公室门冲了进来,跳上我的桌子:“喵呜!”这是我第一次见它用这样凶狠的语气发声,客户当时也愣住了,他看了看喵喵有点尴尬地笑了:“小李,实在不好意思,我刚才情绪失控了!这猫还懂得英雄救美呢,肯定是一只儿猫(方言男猫)。”说完他快速离开,我憋了又憋的眼泪终于落下来了,趴在桌子上呜呜大哭。喵喵乖巧地趴在我的桌子上一动不动,良久,我抬头看见喵喵,又傻乎乎地笑起来了。 下班的时候,陪伴了我整个下午的喵喵也跟着我下楼了。跟我走到车棚,看着我打开自行车锁,喵喵的眼睛盯着我前面的车筐“喵喵”叫着,它挡在了我的前面。“喵喵,我不能带你回家,我们家不让养猫的。”我的话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但我只能绕开它走掉了。 这样的喵喵让我喜欢,但是熟悉之后它真的特别缠人会影响我的工作的,我忙里偷闲的写作也会被它打断。它跑进办公室摇摇尾巴走来走去,丝毫也不顾及点名时所有人都在。会没有来由地跳上我的办公桌,撕扯我种的吊兰,甚至会把我写了一半的稿纸弄得乱七八糟。那只可爱的猫不存在了,此时的喵喵留给我的只有讨厌了。 喵喵却一副不明觉厉的样子,像一个小无赖,在楼梯上拦着我不让我通过,或者在楼下抱我的腿。渐渐地,我不再喂它了,也不再特地留饭给它。有一次它跳进了我的自行车筐,见我不舍得动手,传达室的大叔把它扔了出去,喵喵恼羞成怒了,它决绝地爬上墙,跳上房顶,再也不见了。 喵喵就这样走了,我也决定离开小镇。我是在小镇时相亲认识了老公,他让我有机会绽放生命里所有的精彩。如今,我在城市以文字谋生。我有两个可爱的儿子。我的小儿子超级爱猫,就算被猫咪抓伤了打了几个月的狂犬疫苗,还是一如既往喜欢猫。当我定居在城市,看着那些猫猫狗狗在主人的怀里撒欢耍赖,就会格外想念喵喵。我只爱过那只叫“喵喵”的大猫。从此以后,我对猫的喜爱变成了叶公好龙,我喜欢的猫只是图片上的猫,风情万种妩媚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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