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宫廷宠物的三大来源

2024-4-10 11:00| 查看: 48 |原作者: 读史品生活

摘要: 在唐代,宫中十分盛行饲养宠物,是一股风气!那么,这些宠物都来自于哪里呢?1、地方土贡土贡,即历代地方郡、县、州向君主进献的土产、珍宝和财物。唐代的进贡制度已渐完备。唐制规定:地方州府每岁所贡以当地土特 ...

在唐代,宫中十分盛行饲养宠物,是一股风气!那么,这些宠物都来自于哪里呢?

1、地方土贡

土贡,即历代地方郡、县、州向君主进献的土产、珍宝和财物。唐代的进贡制度已渐完备。唐制规定:地方州府每岁所贡以当地土特产为主,且对其价值有明确规定,“其价视绢之上下,无过五十匹”。

唐代地方所贡物品是由官府收购的诸州指定特产,每年冬季,本州的土特产由朝集使送入京师。送入京师后,这些诸州上贡的特产再由太府寺圣进行管理、分配。

唐代的土贡品,包括鹦鹉、孔雀、鹰鶻、犬马、犀象、龟鳖等奇禽异兽。大体而言,唐代域内土贡动物以飞禽为主,兽类大型动物较少。

土贡的鹦鹉多来自陇西和岭南地区。陇右道渭州小陇山,“东去大震关五十里,上多鹦鹉”。开元年间(7 13一741),山民州地区土贡有“鹦鹉鸟,尾牛酥,雕翎”。

王建《闲说》诗“秦陇州缘鹦鹉贵”,来鹊《鹦鹉》诗“何似陇山闲出飞”,描述对象都是陇西鹦鹉。从八世纪起,“新品种的鹦鹉,即‘南鸟’就开始在唐朝北方地区出现”,这些“南鸟”是指来自岭南、交趾地区的鹦鹉。“广之南,新、勤、春十州呼为南道,多鹦鹉”。

据《新唐书》记载:罗州招义郡土贡为“银、孔雀、鹦鹉”;安南都护府土贡为“孔雀,蕉布,犀角,蛇胆,鹦鹉”。“天宝中,岭南献白鹦鹉”,此鸟十分聪慧,善解言辞,被玄宗和杨贵妃称为“雪衣女”。

唐代灵州灵武郡(治今宁夏灵武)、华州华阴郡(治今陕西华县)等地进贡鹰隼。灵州灵武郡土贡为“白蛟、青虫、雕、鶻、白羽、麝、野马”。华州华阴郡常贡“鹞子十联,乌鶻五联”。《元和郡县图志》载,陇右甘州甘峻山,出产质量上乘的青鶻、青鹰,“常充贡献”。此外,晋州也曾进贡鹞子。

唐代犬马的种类大为丰富,作为贡品的必定是品种优良的异犬良驹。淮州淮阳郡土贡之一是犬。开元十二年(724),太原进献异种马,“两肋各十六,肉尾无毛”。

岭南,交趾和云南地区是唐代境内犀、象的主要来源地。岭南道贡“金、银、孔翠、犀、象、彩藤、竹布”。松州土贡为“狐尾、当归、犀、牛酥”“。“广之属城循州、雷州皆产黑象”。

2、私人进献

私人进献是指地方行政长官、节度使根据统治者兴趣、需要,以个人名义进献给统治者某些物品。唐初统治者大多厉行节俭,发布诏书禁止进献鹰犬等珍禽异兽。

武德元年(618),唐高祖下诏:“禁献诸儒短节,小马庳牛,异兽奇禽”等无用之物,“异物、滋味、名马、鹰犬,非有诏不献”。贞观初,太宗将禁苑所养鹰犬放生,“罢四方贡献”’。

但是,这种厉行节俭的风气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贞观十三年(639),“鹰犬之贡,远及四夷”。开元初,宫廷鹰犬机构“五坊”建立后,需要征集珍禽异兽。文宗即位之初,宣布“加配诸道鹰鶻”。宪宗时规定,“犬马、鹰隼、时新滋味之外,一切勒停”。统治者的这种态度无疑助长了节度使和诸州官员进献宠物的风气。

各级官吏为获赏识和宠信,纷纷投皇帝之所好,进献鹰鶻犬马。唐高祖武德元年(6 18),丰州总管张良逊献绿耳马两匹。武则天时,左卫兵曹刘景阳于岭南得一双秦吉了鸟,进献朝廷国。开元十年(722),丹州进献朱鬟白马。天宝年间(742一756),安禄山“每月进奉牲口、驼马、鹰犬不绝”。

天宝之后,地方长官们向统治者进献宠物更无节制。代宗时,每逢端午、圣诞,“四方贡献者数千”。永泰二年(766),代宗寿诞,诸州长官、节度使所进献的珍玩、名马,就达“二十余万”。自此,每逢帝王寿诞,地方长官进献方物上寿,成为定制。

3、邻邦朝贡

唐代,宠物饲养的风气盛行,单靠州郡的土贡己无法满足唐王朝对奇珍异兽日渐增长的需求,更多的宠物是通过周边少数民族和邻国朝贡得来。“七世纪中国是一个崇尚外来物品的时代”,追求各种奇禽异兽的风气盛行于士大夫阶层,推及庶民之家。

唐朝引进的禽类宠物有鹦鹉、频伽鸟、问日鸟、鸵鸟等观赏禽鸟以及雕、鹰、鹤和鶻等猛禽。

唐朝外来鹦鹉的输入集中于贞观、开元年间,由南海和南亚诸国进贡而来,即林邑、佛誓国、昙陵、拘萎蜜、盘盘、诃毗施、尸利佛誓、诃陵及南天竺等国。贞观初,林邑国就已向唐王朝进贡五色鹦鹉、白鹦鹉,“精识辩慧,善于应答”。

鹰鶻等猎禽主要来自东北朝鲜半岛的新罗、渤海、靺鞨,集中于在开元、天宝年间。黑水靺鞨“土多貂鼠、白兔、白鹰”,每年都要向唐朝进献一种凶猛猎禽——白鹰。唐诗中多有关于这些来自东北的鹰隼的描述,“御马新骑禁苑秋,白鹰来自海东头”,“越鸟从南来,胡鹰亦北渡”。

西域地区主要向唐王朝进贡犬马,包括高昌、安国、于闻国、龟兹、康国、波斯等国。对唐人影响较大的是“拂菻狗”。武德七年(6 24),高昌进献了两只来自拂菻国的小狗,“性甚慧,能曳马衔烛”。神功元年(697),安国进献过一种长有两头的异种犬。

战马之外,唐代的贡马中,有一部分供皇室贵族赏玩、骑乘、打马球戏和宫廷仪仗当中,其中包括走马、打球马、舞马等。“走马”,即供以骑乘、娱乐之马,主要有“果下马”和其它矮小的骆马。果下马高约三尺,因体型矮小,“乘之可于果树下行”。唐代的果下马多来自于朝鲜半岛的新罗、百济。史载:春游时,长安少侠们会骑着矮马,“于花树下往来”。

唐代还盛行“马球戏”,又称“打马球”、“击鞠”。击鞠源于波斯、吐蕃等地,经中亚传入中原,又传入朝鲜和日本。蔡孚《打球篇》、沈佺期《幸梨亭观打球应制》写到马球小如拳头,材质轻韧,并需彩漆涂层。马球手在马上持鞠杖击球,往来追逐,先得到球并且将球击过门者为胜。

王建《宫词》描写了为打球而驯养的马,“新调白马怕鞭声,供奉骑来绕殿行。为报诸王侵早入,隔门催进打球名”。开元五年(7 17),于闻曾进献过两匹打球马。

唐代输入的狮子多来自西域地区,即康国、吐火罗、拂菻国、林邑国、诃毗施、波斯、米国、大食等国。西域自古就有驯狮、崇狮的习俗。在唐人心目中,狮子是最具神奇色彩的兽中之王。虞世南《狮子赋》称其“填目电耀,发声雷响,拉虎吞貌,裂犀分象”,“践籍则林麓摧残,哮呼则江河振荡”。

犀、象在进贡之前己被驯服教舞,称为“驯犀”、“驯象”。尽管当时岭南仍有野象生息,作为唐帝国统治者娱乐消遣工具的斗象、驯象和驯犀主要来自林邑、真腊、瞻博、波斯、环王国、南诏、占卑国和占城国等南海诸国。其原因在于:

其一,中国本土野象可能质量并不高,“荆地象色黑,两牙”,“牙小而红”;其二,林邑等热带国家驯象历史悠久。大唐用来自异域的珍禽异兽装点宫廷,更能显示其作为“四夷君长”的巍巍气象。

地方土贡贡品的增多固然可能代表诸州经济水平的提高,土贡制度的日渐完善,海内外朝贡的增多均与唐王朝国力的强大、政局的稳定有关。但是,“地方官员的进献取媚,皇帝的过度征求,却往往是腐败的表现”,且贡品多半是用于皇帝个人的玩赏之用,于国计民生无益。最终,还是为唐朝的由盛转衰埋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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