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养宠群体不断扩大 但是随着春节临近 不少宠物只能成为 “留守小咪”“留守小汪” 因此宠物寄养生意逐渐火爆 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商家 坐地起价等问题 资料图片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春节期间,受供需关系影响,宠物寄养订单激增,其服务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增加可以理解,但是商家不能只在价格费用上“做加法”,而在服务质量上停滞不前甚至“做减法”。 消费者将宠物交由寄养机构喂养,双方已经建立了有偿的保管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寄养机构应当尽到谨慎照料、妥善保管的义务,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选择具有资质且寄养环境良好适宜、寄养设施齐全完善的寄养机构。 如果寄养机构让消费者承担 花冤枉钱、买劣质服务的风险 消费者只会用脚投票、驱逐劣币 当下,宠物寄养这一新兴业态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在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共识和标准规范之前,不可避免会出现收费不合理、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再加上行业门槛较低、个人和机构资质不一、无序竞争,既不利于动物生命健康及宠物主人消费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会给宠物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寄养机构应多一些“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耐心,宠物寄养并非简单的“寄人篱下”,寄养机构需要为宠物提供包括健康保障、社交运动在内的良好生活环境,要精心打磨寄养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使之更符合宠物需求和消费者的期待,毕竟任何生意都不是“一锤子买卖”,能够吸引回头客的一定是物美价廉的高性价比服务。 相关部门可多一些“精准施策定方圆”的慧心,尽快研究出台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运用监管手段敦促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可持续发展。 消费者应多一些“擦亮双眼辨是非”的谨慎,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环境适宜、口碑较好的宠物寄养机构,有条件者还可以去机构现场考察了解,并与寄养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宠物名称、健康状况、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风险承担及责任划分等关键信息,减少纠纷发生后的推诿扯皮。 记者/薛晶晶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狗的猫宁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狗的猫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QQ:617470285 邮箱:cwpyq@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