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宠物寄养火热,消保委:寄养机构应做好服务质量“加法” ...

2024-5-24 14:20| 查看: 21 |原作者: 光明网

摘要: 近年来养宠群体不断扩大但是随着春节临近不少宠物只能成为“留守小咪”“留守小汪”因此宠物寄养生意逐渐火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商家坐地起价等问题资料图片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春节期间,受供需关系影响,宠物寄养订单激 ...

近年来

养宠群体不断扩大

但是随着春节临近

不少宠物只能成为

“留守小咪”“留守小汪”

因此宠物寄养生意逐渐火爆

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商家

坐地起价等问题

资料图片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春节期间,受供需关系影响,宠物寄养订单激增,其服务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增加可以理解,但是商家不能只在价格费用上“做加法”,而在服务质量上停滞不前甚至“做减法”。

消费者将宠物交由寄养机构喂养,双方已经建立了有偿的保管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寄养机构应当尽到谨慎照料、妥善保管的义务,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选择具有资质且寄养环境良好适宜、寄养设施齐全完善的寄养机构。

如果寄养机构让消费者承担

花冤枉钱、买劣质服务的风险

消费者只会用脚投票、驱逐劣币

当下,宠物寄养这一新兴业态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在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共识和标准规范之前,不可避免会出现收费不合理、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再加上行业门槛较低、个人和机构资质不一、无序竞争,既不利于动物生命健康及宠物主人消费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会给宠物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寄养机构应多一些“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耐心,宠物寄养并非简单的“寄人篱下”,寄养机构需要为宠物提供包括健康保障、社交运动在内的良好生活环境,要精心打磨寄养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使之更符合宠物需求和消费者的期待,毕竟任何生意都不是“一锤子买卖”,能够吸引回头客的一定是物美价廉的高性价比服务。

相关部门可多一些“精准施策定方圆”的慧心,尽快研究出台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运用监管手段敦促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可持续发展。

消费者应多一些“擦亮双眼辨是非”的谨慎,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环境适宜、口碑较好的宠物寄养机构,有条件者还可以去机构现场考察了解,并与寄养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宠物名称、健康状况、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风险承担及责任划分等关键信息,减少纠纷发生后的推诿扯皮。

记者/薛晶晶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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