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家商家提供的小程序商城中,栏目组发现,有部分商家有售市面上的品牌猫粮,也有部分仅售“自有品牌”。 律师及业内人士:系商业行为 理性思考再作出最终决定 此种行为是否合法?签署的合同是否合理呢? 栏目组采访了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他表示:“宠物领养通常指的是将宠物从一个收容所或救助组织转移到一个新的家庭,而宠物认养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认养者通常不需要支付领养费用,而是根据认养的条款支付一定的赞助费用。这种方式其实是一种经济行为,可称之为付费认养。” 张鹏介绍,既然是经济行为,该认养协议就受到法律保护,协议中对于认养人的“权利”——“免费认养猫咪”,以及“义务”——“将来在一定期限内按月支付固定金额在指定商城购买宠物产品”,都进行了明确约定。认养人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应当将协议内容全部看完并理解透彻,理性思考再作出最终决定。不要仅听到口头宣传,或者只看协议的前半部分就贸然作出决定。 李星(化名)从事动物保护与宠物领养多年,他告诉栏目组,此类“宠物领养”系商业行为,业内一般称之为认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宠物领养。他表示,大众理解中的宠物领养大多是免费的,是建立在爱心救助的基础上的。为了避免虐待、遗弃等现象的发生,部分动物救助者或机构,也会采用经济手段来保证动物到新家后的安全,“但一般不会超过300元”。 消协提醒:防范消费纠纷 要对合同条款有觉察力 如何防范这类消费纠纷? 栏目组采访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彭欧,她表示,在领养或认养宠物时应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并查看宠物的检疫证明和疫苗接种记录。 为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彭欧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此类服务时,应与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如遇表面上是“免费领养”,实则是变味的强制消费,并且明显超出了合理的公平公正,要对合同条款有觉察力。 同时,消费者应留存相应凭证,以便在遇到消费争议时依法维权。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 记者 | 王洋 许明智 编辑 | 王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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