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海珠区这家宠物店行为属于欺诈 开开心心买了可爱的宠物,本想为生活增添一些陪伴和欢笑,却不料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近日,新快报记者接到谭女士爆料,今年4月,她在广州市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简称“萌宠之家”)(江晓路与东晓南路交界处)以1288元购买了一只泰迪犬,没想到收到小狗当天就查出重病死亡,她在该宠物店的要求下加价1000元换到的又是一只病狗,宠物店却想故技重施。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向该宠物店维权的消费者已有40余人,其中有人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法院判决该店行为属欺诈。记者多次采访该宠物店负责人郑某,对方均拒绝回应。 谭女士的泰迪犬患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的检查报告。 谭女士说,当时萌宠之家表示会赔偿一只泰迪犬,可第二天却以没有同等价值的泰迪犬为由,要求谭女士补1000元换购雪纳瑞犬。19日,谭女士收到了雪纳瑞犬,但不久后这只小狗也因犬瘟热发病去世。 “宠物店的老板郑某答应赔偿一只同等价值的雪纳瑞犬,会完成三针疫苗接种,并保证没有疾病。”谭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看对方给出更好的条件,她选择再相信一次。“万万没想到,接狗当天他们还让我支付两针疫苗费用和30元每天的寄养费,一共1100元。” 争论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宠物店工作人员甚至要掌掴我。”在恐惧和无助中谭女士选择了报警。警察调解时,萌宠之家再次承诺会赔偿一只接种过疫苗的雪纳瑞犬。“我回家后郑某就反悔了,表示既不会赔狗,也不会赔钱。”无奈,谭女士向消费者协会求助,仍无果。“我已经起诉了,现在只能等法院排期上庭,这件事让我非常焦虑。”谭女士说。 吸金套路层层递进,已有40余人建群维权 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谭女士的故事并非个例,在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有相似遭遇的消费者们已经自发组建了一个40余人的维权群聊。 组群里的林女士在该店购买了一只博美犬。她介绍,萌宠之家虽承诺有售后服务,如检查出宠物患犬瘟、犬细小病毒等疾病导致死亡,会免费补发同等价值的宠物,但总会以没有同等价值的宠物为借口,要求加价换购。“有人把在这家店买的病猫病狗送回店里治疗,还被要求支付2000多元的治疗费。”林女士还称,合同上注明需接种两针疫苗,但到手的小狗只接种了一针。 江女士称,她于5月3日在该店以12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金渐层小猫,当天便在宠物医院检查出多项指标不正常,5月7日经详细检查,小猫因呼吸道感染已经导致严重的肺炎和肺水肿。对此,该宠物店回复只能再支付半价换购一只同等价值的金渐层小猫。 有消费者向新快报记者表示,该宠物店还将售后与宠物粮销售捆绑到一起。“他们会提出如果不在店里购买宠物粮和营养品,将不包售后。”同为该店消费者的林女士说,她了解到消费者普遍都被迫购买了一个月的宠物粮。谭女士称,该店的过渡粮每包售价200多元。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该店所销售的宠物粮每包(1.5kg)市场批发价仅30元左右。 宠物医生表示,过渡期是为了逐步让犬猫的肠胃适应新的食物,并减少肠胃不适的风险。更换宠物粮与猫狗感染犬瘟、犬细小病毒等传染性病毒基本没有关系,且该类病毒有一周左右的潜伏期,可以推测这些宠物在销售前就已经感染病毒。 新快报记者在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看到,许多宠物精神状态不佳。 消费者无奈起诉,法院判决宠物店欺诈 “群里的人多次通过各种途径投诉,但黑心店营业至今。”林先生在该萌宠之家购买了一只美短猫,也是不久后就发病去世。他表示,即便有关部门居中调解,但双方并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消费者们曾组织一起去该宠物店维权,但在现场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阻拦,甚至威胁恐吓。” 有多名消费者选择诉讼维权,王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宠物店的老板郑某知道我们去起诉后反而越发嚣张。”王先生向记者展示郑某发来的微信语音记录,郑某称:“我既然敢卖就不会怕。”“我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就算败诉了,我还会再上诉。”“我的门店签的是半年租赁合同,每半年就可以换一个店,到一个地方打一枪。” 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的原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但注册了一个名为广州市海珠区有爱宠物店的新营业执照继续经营,且换了一个同为郑姓的法人。 8月23日,王先生迎来了好消息,法院判决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的老板郑某向王先生赔偿治疗宠物产生的财产损失,以及按狗价的三倍赔偿,两笔赔偿总计10396元。判决书显示:“广州市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出售病狗,且虚构所售病狗已接种疫苗的行为显属欺诈。”“宠物店及其经营者郑某收到本院送达的应诉材料,不到庭、不答辩、不举证,明显对诉讼结果持放任态度。” 新快报记者多次采访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负责人郑某,对方均拒绝回应。 “以前故意销售病猫病狗的情况比较多,现在少了很多。”一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新快报记者,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都是带证经营,能保障所售宠物的健康,不会捆绑销售宠物粮,即使宠物出现问题也能在协会处理,消费者的权益更有保障。这家海珠区萌宠之家宠物店并非该协会会员单位。 律师建议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郑宇佳:消费者通过诉讼解决时,虽宠物店更换营业执照,但仍可向股东或实际经营者追责。如果卖家恐吓威胁,消费者可以报警,甚至以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人身权等案由提起诉讼。另外,同一案件只能上诉一次,宠物店实际经营者郑某不能通过上诉无限拖延。 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曹建宇:宠物店在明知未达到检疫标准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患病犬只,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购买宠物时,应要求商家提供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并保留购买记录、诊疗记录及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作为维权的证据材料。 采写:新快报记者 左百村 实习生 陈芝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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