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替雇主遛犬的过程中 因自己管理的宠物犬 与他人的宠物犬相吠 而遭受惊吓并最终死亡 雇主和宠物犬的饲养人 谁来担责? 近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因遛犬引发的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雇主和宠物狗主人 分别赔偿9万、24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汪阿姨死亡结果与中华田园犬奔跑行为及两只犬互吠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二、赵女士及余先生是否构成侵权。 最终,法院根据赵女士及余先生各自的过错程度,并结合因犬只惊吓导致情绪激动、精神紧张这一外因在汪阿姨死亡结果中的参与度等因素,认定赵女士应赔偿9万余元,余先生应赔偿24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综合丨上海静安法院、上海高院 来源: 第一现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狗的猫宁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狗的猫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QQ:617470285 邮箱:cwpyq@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