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某山寨厂家(谜题解答了,奥特曼们进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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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25 | 回复18 | 2020-3-18 22: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晕死,怎么奥特曼辣么多!这个帖子针对的不是某个店家,而是一个造假团伙!此团伙把我们平时推荐性价比最高的那两款兔粮中的膨化粮(很明确了哦)的商标品牌注册了!然后自己生产所谓“国内版”出售!


以前还冒充过国外商家在国内的总代理!后来被人发现货不对板!于是彻底暴露了。


我闲来无事搜索了一下商标,发现2013年6月就被注册了。到现在快一年了。这一年间上当的人肯定不少。老手兔友可能还能根据经验分辨出来,新手兔友以前没买过的,应该是无法区别山寨版和正品进口版的区别。


这里也要提醒,国内山寨能力太强,阿某巴巴上搜一下,国外品牌不是一般的多。


可以想象,造假造山寨货的,不止这一个团伙。只不过其他团伙可能还没这么嚣张上论坛来和消费者叫板。大家购买的时候一定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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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线收到一封举报。举报对象是一个老帖子,一个兔妈提醒大家注意山寨兔粮的事情。


然后就有人特意注册了账号上来举报,说兔妈说他别有用心是涉嫌诽谤了。
当然这个不奇怪,因为针对这个山寨厂家的帖子不是第一次被举报了。之前另一个更高的楼就是因此被删掉了。

这个厂家做的事情还有什么呢?那就是在tb上举报卖正品进口兔粮的,因为人家不从他家进山寨货,所以就举报人家卖假货。
另外还有就是,动不动威胁论坛神马诽谤啦,法律责任啦。我想说你做人能不要这么芳草天么?

你们钻了法律的空子,人模狗样在国内把别人的商标品牌抢先注册了然后再做了山寨货出来卖。兔友对你们口下留情称为国内版,实际上山寨的本质骗得了谁?


自己做了恶心事就低调点,没事还在论坛看自己信息是想干什么?觉得注册了商标了不起对吧?

好歹你们也是钻了法律空子才干成了恶心事的,那能不要这么法盲么?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这里先不讨论做山寨兔粮害兔子的人算不算是人的问题了,我就想问问,我们在论坛里面讨论的是贵山寨“团伙”造假骗人的事情 ,和自然人能扯得上一毛钱关系么?
2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我们也不讨论贵山寨团伙见钱眼开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是否真的存在人格和名誉这样的争议性命题了。
我就想问问,你们举报的这几个帖子,发帖人和回帖人捏造了什么事实?虚构了什么事实?
你们没把别人的商标品牌给抢注了?没芳草天地山寨兔粮想假装外国货骗人害兔子?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在小兔之家存在的,是发帖揭露贵山寨团伙造假贩假欺骗他人的无耻行为的帖子,而不是捏造事实的恶意破坏。

所以别再白费力气举报了。好走不送!

该贴已经同步到 yookoo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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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媚 | 2020-3-18 23: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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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risbb | 2020-3-18 23: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么败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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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boding | 2020-3-18 23: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精彩的帖子!一定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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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粮 | 2020-3-18 23: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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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ry | 2020-3-18 23: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 ! 000503u9o79vvwhwack8hy.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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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小米 | 2020-3-18 23: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抢注了也没人买你的帐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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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和宝宝 | 2020-3-18 23: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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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微凉♀ | 2020-3-18 23: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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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830216 | 2020-3-18 23: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门左转 走好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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